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jù)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guān)于修改憲法部分內(nèi)容的建議》。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jīng)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