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原創(chuàng) 人氣:2770 時間:2022-02-22
——冷水江市水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三三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如果有后悔藥,我寧愿用我的生命去換取它,重新來過,清清白白做人……”冷水江市水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三三在被移送司法機關前,終于從發(fā)財美夢中清醒,言語之間浸透著淚水,悔恨之情躍然紙上,然而,已是悔之晚矣。
吳三三,男,1970年9月出生,2016年3月任冷水江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2020年11月3日,冷水江市紀委監(jiān)委對吳三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月,吳三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1年5月,婁星區(qū)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串通投標罪,判處吳三三有期徒刑7年4個月,并處罰金57萬元。
吳三三私欲和貪婪之心膨脹,大肆插手水利工程、“靠水吃水”, 最終墜入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貪圖私欲,自毀前程
吳三三被查處,是全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成果”。在眾多涉及圍標串標的工程項目中,冷水江市球溪河綜合治理工程赫然位列其中。
收到線索后,婁底市紀委監(jiān)委迅速交辦給冷水江市紀委監(jiān)委。冷水江市紀委監(jiān)委隨即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該項目“名義上的老板”李某東,其實只是個“馬前卒”。球溪河綜合治理項目,每個環(huán)節(jié)的違紀違法皆與吳三三脫不了干系。從偽造比選資料來指定設計公司和招投標代理公司,到出資圍標拿到項目,再到找“代言人”承攬工程出面施工,這一出出“連環(huán)計”的背后,都可以查到吳三三的身影。
而這,僅僅是吳三三插手水利工程、“靠水吃水”的冰山一角。
經(jīng)過全面調查發(fā)現(xiàn),從擔任水利局長到被查處,短短4年多的時間里,吳三三一方面操縱李某東與黃某、曾某等人成立合股公司,讓其充當“代言人”在水利局承攬了213個小型水利項目,占全市小型水利總項目的81.3%。另一方面他安排李某東向多家設計、監(jiān)理公司索要好處,對于一些忘記“上供”的單位和個人,他還會以“經(jīng)濟緊張、支付困難”或“要集體研究決定”等各種理由給予“提醒”,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談及在水利局長任上,“吃”水利工程“不顧吃相、肆無忌憚”,吳三三說,“水利局的項目就是我自己的項目,這讓別人做了,就等于把自己手中的錢送給別人了?!?/span>
鉆進錢眼,大肆斂財
回顧吳三三的工作軌跡,可以發(fā)現(xiàn)他擔任過多個領導崗位的“一把手”。在“一把手”崗位上,他想的不是如何為民辦實事,而是如何為己謀私利。甚至隨著崗位的變動,其貪腐行徑變本加厲。
2007年吳三三擔任冷水江市錫礦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期間,借調處某銻礦股東內部矛盾之機,以他人名義違規(guī)入股獲利300余萬元。
2011年吳三三擔任冷水江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期間,借技校路改造需征地修路的機會,以他人名義低價購買了16畝集體用地,之后打著建設文體休閑綜合中心的幌子,開發(fā)氣模游泳池進行營利。
2016年吳三三調任水利局任局長以后,利用職務便利,借立項開發(fā)資江生態(tài)廊道項目的名義征收他之前低價購買的集體用地及相關附著物,又獲利數(shù)百萬元。
鉆進錢眼里的吳三三不放過任何一個斂財?shù)臋C會。其對金錢的癡迷追逐和苦心孤詣的貪腐伎倆甚至刷新了審查調查人員的認知。2016年11月,市水利局下屬機構水利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成立,吳三三任法人代表。因公司剛剛成立,吳三三立馬出資借朋友顏某的名義購買一套商品房及一輛商務轎車,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出租給該公司獲取私利。
吳三三不斷斂取錢財,最終成了金錢的奴隸。審查調查人員表示,“吳三三的生活并不奢侈,但他對金錢近乎癡狂,他曾說‘湯無鹽不如水,人沒錢不如鬼’,甚至于在稱呼上,吳三三不喜歡被稱呼為‘吳局長’,而喜歡別人稱他為‘老板’,他是典型的‘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span>
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伴隨貪欲的滋長,吳三三的權欲也極為膨脹。作為市水利局的“一把手”,他無視組織原則和議事規(guī)則,對一切制度規(guī)定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大搞大事小情“一把抓”、決策拍板“一言堂”、經(jīng)費開支“一支筆”,選人用人“一句話”,是不折不扣的“一霸手”。
在工作中,吳三三將水利局視為當成自己的專屬領地,“三重一大”事項該集體研究的,他認為對他不利的,他就不上會研究,在水利局連財務審批都是“倒三角”——由吳三三先簽字,其他人員再補簽,他還規(guī)定財務室的人員只能審查票據(jù)的完整性,對于他認可的事項,財務室不能拒絕,只能執(zhí)行。
辦案人員在依法搜查吳三三辦公室時,發(fā)現(xiàn)他的學習和談話記錄本上基本都是空白,只在一個筆記本上寥寥記錄了一頁紙的談話內容。吳三三在自我剖析中寫道:“市里組織的學習走形式,到單位自己組織學習的時候,也是應付式的,沒有真正學進去。心里就沒顧忌了,膽大妄為了,紅線底線意識喪失,無知無畏……”
面對黨紀國法的嚴懲,與家人歡聚一堂吃個飯這樣簡單的幸福對吳三三而言卻已成奢望,直到身陷囹圄,他才如夢初醒,悔不當初。(黃首記 曾宿怡 張偉琳)
【執(zhí)紀者說】
防止“一把手”成“一霸手”
吳三三是婁底市近年來查處的一個工程領域里的反面典型。他理想信念坍塌,不為民只逐利,貪欲膨脹;他毫無感恩和敬畏之心,把組織的信任當作“既當官又發(fā)財”的跳板,將權力用到極致;他“靠水吃水”,花樣玩盡,一門心思謀取私利。這一案件警示我們,公權姓“公”不姓“私”,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權力一旦改姓,“私”利就會無限放大,最終會給黨和人民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理想信念教育、黨性教育、紀法教育,強化監(jiān)督,防止“一把手”變成“一霸手”;對濫權者堅決查處,確保權力始終在制度的“籠子”里運行。(婁底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jiān)委主任毛健剛)